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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招聘原则
根据《绵阳市游仙区卫健系统编外人员招聘管理办法(试行)》文件要求,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选择。
2、基本要求
(1)应聘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遵纪守法;
2.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,符合招聘岗位各项要求;
3.具有良好职业道德,爱岗敬业,能胜任岗位需求;
4.身体健康,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(2)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应聘:
1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
2.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、解聘的;
3.有违法、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;
4.尚未解除党纪、政务处分的;
5.处于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;
6.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行为的。
3、资格审查
医院定于2025年7月24日前,依据岗位要求完成应聘人员简历的初步筛选工作。初筛合格人员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事宜;通过资格审查者,将参加由区卫健局统一组织的编外人员招聘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(注:短信可能被拦截,请应聘人员务必留意相关信息)。
资格审查不合格及简历初筛未入围人员,不再另行通知。在任何时候、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、弄虚作假、违反回避制度等,取消考试、聘用资格,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。
4、考核及劳动合同签订
(一)考核由区卫健局统一组织。形式根据招聘类型及人才需求,可采取笔试、面试、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多种方式,具体以区卫健局招聘方案为准。
(二)考核通过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健康体检科进行入职体检,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,费用由本人承担。
(三)医院按议事决策制度审定后,报备区卫健局,按相关政策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。逾期未按要求提供入职材料的,视为自动放弃,取消聘用资格。
(四)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,试用期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期限依法确定,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,不予聘用。
5、岗位及要求
6、报名时间及方式
(1)报名时间
即日起至2025年7月22日。
(2)报名方式
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,报名者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。
注:报名者需在附件上传栏上传下列资料,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携带原件及复印件:
1.本人居民身份证;
2.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(含学信网打印的 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”);
3.专业技术资格证、规培合格证、专科护士证书、进修证明(根据岗位要求提供);
4.执业证书;
5.无犯罪记录证明;
6.征信报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