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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绵阳市游仙区卫健系统编外人员招聘管理办法(试行)》及相关规定,我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工作已完成报名、资格审查、面试等程序。现对参加本次招聘考核人员的考试成绩、排名予以公示(详见附件),并就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成绩公示
(一)公示时间
自2025年11月24日起至2025年11月28日止(共5个工作日)。
(二)公示内容
考生姓名、报考岗位、面试成绩、主考评分及排名。
(三)异议受理
公示期间,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,请通过电话、书面形式或现场来访方式向我单位反映。反映情况需实事求是、明确具体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,同时需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,否则将不予受理。
受理部门:医院组织人事科(联系电话:13881112054)
联系地址:绵阳市游仙区惠学路2号(小枧湿地公园旁)。
(四)其他说明
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人员,将按规定进入体检环节(具体事宜另行通知)。
二、体检相关事项
(一)体检人员名单
依据招聘名额,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。参加体检的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。
(二)体检时间及地点
按照我单位的要求,前往指定医院参加体检。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由我单位通过电话通知本人,请参加体检的人员确保通讯工具畅通。
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体检,须提前24小时与我院组织人事科协商调整。(联系人:唐老师 联系方式:19981782267)
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,以及未在我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,将被视为自动弃权。
(三)复检及递补
若初次体检不合格,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,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。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。
若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,在报区卫健局同意后,将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。若该岗位所有参加考核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,则不再进行递补。
(四)注意事项
1.健康状况证明是录用前必不可少的资格审查环节,严禁委托他人代检或替代他人体检。体检报告务必如实反映您本人的健康状况。
2.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。
3.体检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。
4.体检人员在体检前一日应避免食用油腻食物、禁止饮酒,体检当日早晨需禁食、禁饮,保持空腹状态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绵阳市游仙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卫健系统编外人员招聘面试成绩表(绵阳市游仙区妇幼保健院岗).xlsx
绵阳市游仙区妇幼保健院
2025年11月24日